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张衍路 彭静)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和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长江跨界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工作交流座谈会”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召开,两院交流了近年来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共同签署了《关于在长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意见》。
《意见》规定,将从两地检察院及所涉基层检察院分别抽调1至2人组建一体化专业办案团队,形成一体化办案机制,专门办理长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资源跨区域案件。同时规定了七大具体协作内容,即统筹基层跨区域配合工作、建立案件办理联动机制、及时移送线索和通报反馈、加强调查取证协作、全面共享信息资源、协同生态修复监督、做好新闻宣传和联合调研等。
《意见》还制定了“六个一”具体要求。即开展一次跨界污染大调研;办理一批重点案件;集中整治一个领域或一个流域;集中开展一次巡查活动;形成一批发挥治理效能的检察建议;适时开展一次现场推进会。
据悉,此次协作所指的长江跨界流域,主要包括长江干流重庆段和泸州段,以及濑溪河、龙溪河、大鹿溪河等长江支流。三条支流总流域长度366公里,总流域面积4178平方公里,覆盖8个区县,56个镇,惠及170.6万居民。《意见》签署后,两地检察机关将通过加强长江跨界流域跨区域协作,形成同防同治监督合力,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实现长江跨界流域的协同治理,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提供有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