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10起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各地检察机关拓宽相关领域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办案提供指引。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公路上跨铁路立交桥危害铁路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湖北省孝感市违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危害高铁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禁牧区违规放养马匹危害沙漠铁路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苏省南京市小区树木侵入架空电力线路安全保护区危害铁路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浙江省杭州市砂石料场违章作业侵入架空电力线路安全保护区危害铁路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重庆市垫江县天然气管道违规下穿铁路危害高铁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山西省大西高铁沿线地下水禁采区违法取水危害高铁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湖北省阳新县违规养殖畜禽危害铁路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违法建设堵塞河道危害铁路泄洪桥运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河北省邢台市非法采砂危害高铁大桥运输安全公益诉讼系列案。
此批典型案件违法类型具有多样化特点,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公路上跨铁路立交桥等常见的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有放养马匹、危树、砂石、彩钢瓦等“异物侵限”影响高铁安全类问题;有非法采砂、天然气管道穿越、违法抽取地下水等影响铁路路基稳定安全类问题;还有行政机关违规作出行政许可给高铁运行安全带来的潜在风险。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独特优势,积极稳妥办理铁路安全生产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了很多铁路沿线重大安全隐患和周边环境治理难题,为加强铁路运营安全、推进平安铁路建设、服务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涉及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问题成因复杂,解决难度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相关部门共同形成解决铁路安全隐患的公益保护合力,以最小的司法投入取得了最大的公益保护效果。(徐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