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立法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有关工作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拟于今年9月至12月组织开展第二次立法工作人才评选工作。
为继续推动我省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9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立法工作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我省第二次立法工作人才评选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拟评选立法工作人才75名左右,包括领军人才5名左右、骨干人才20名左右、专业人才50名左右(其中安排一定数额用于评选青年专业人才)。
《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立法工作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已在广东人大网(www.gdrd.cn)发布,详情可登录网站了解。
据悉,广东省立法工作人才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2018年首次组织的立法人才评选工作进展顺利,反响良好。评选出的75名立法工作人才积极发挥专业优势,深度参与立法规划计划编制、法规起草审议、立法调研论证、法规宣传解读等工作,对提高我省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发挥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记者/骆骁骅 通讯员/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