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自贸试验区扩大“多证合一”整合范围,增加企业申请《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食品经营备案》两证,实现“32证合1”,企业不需要再单独办理备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本着“成熟一个合并一个”的原则,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多证合一”合并事项的通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扩大“多证合一”整合范围。
合并后,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要求,天津自贸试验区经营范围涉及“报关单位”或“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不用再到海关和食品监管部门单独办理上述备案登记,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时系统自动将采集登记信息和备案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企业办事更加简单便利,企业开办效率进一步提高。
自2017年起,天津市不断扩大“多证合一”改革范围,最初实现“15证合1”,到2019年实现“30证合1”,现在又增加两证,受益企业范围不断扩大,企业开办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