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17期)。
其中,鄂州市凤凰路永佳特价批发超市销售的标称武汉尖穗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純谷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40.0%vol,标准值为41.0%vol-43.0%vol。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质量指标,《尖穗R谷酒(配制酒)》Q/WHJS 0002S-2019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产品标签明示要求允许差为±1.0%vol,其含量应符合相关要求。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还可能是企业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麻城市融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温泉店销售的财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779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原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鱼中检出氧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咸安区叶波大润发超市销售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62mg/kg,标准值为≤0.02mg/kg。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韭菜中克百威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