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1年第3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其中,福建省东山县林峰贸易有限公司演武新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福建御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儿童营养猪肉酥(厨師+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7/3),菌落总数检测值为2.1×10CFU/g;8.1×10CFU/g;1.9×10CFU/g;1.3×10CFU/g;8.4×1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 CFU/g,M=100000 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据了解,福建御厨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是集科研、食品加工、终端销售为一体的大型企业,主要生产肉制食品、休闲鱼制品、素食食品、方便米饭、罐头食品、熟食冷鲜六大类产品, 旗下拥有“厨师”、“御品厨师”、“缘素”等产品品牌。
而经过搜索发现,福建御厨食品有限公司曾多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2020年12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0年第5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其中标称福建御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鳕鱼片(生产日期2020/9/3),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为12.8μg/kg,标准规定为4.0μg/kg。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可能引起急性中毒。
根据2021年4月7日九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漳高市监处字(2021)11号),该公司因“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70000元,并被责令停业整顿。
根据2020年5月28日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漳高市监处字﹝2020﹞013号),该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33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根据2016年8月5日福建省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龙市监处字【2016】07号),该公司因“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被处罚。
而更加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福建御厨食品有限公司简介,该公司还作为供应商为良品铺子、来伊份、三只松鼠、百草味等多个知名休闲食品品牌提供OEM服务。
进一步通过电商平台搜索发现,如下图所示,“良品铺子”迷你小香肠、“来伊份”牛肉豆脯等产品实际生产商的确系福建御厨食品有限公司。
而根据来伊份2016年上市前发布的招股书中“不合格商品召回”一项中显示,福建御厨食品有限公司与来伊份合作过程中,还曾因为发生食品质量问题而进行了产品召回:
2016年1-6月份召回福建御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制品2353.00kg,货值为451776.00元,且损失均由供应商福建御厨食品有限公司承担。